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通知
发表日期:2021/3/19 15:59:18 作者:朱山 有2722位读者读过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通知
今年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配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素养,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掀起今年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宣传热潮,南京市觅秀街小学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校园欺凌教育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3月29日至4月2日
三、活动对象
南京市觅秀街小学全体师生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由校长亲自担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实行责任制。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进一步加强集体活动的安全制度。
五、活动安排: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以“预防校园欺凌教育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讲话人:安全办)
2.各班主任利用晨会时间和放学前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交通事故、防火用电、紧急避难、饮食卫生、游泳、防盗防绑架等安全教育。(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3.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教学区、食堂、实验室、电脑室、阅览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学校备案处理。(负责人:总务处和安全办)
4.增设一块以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教育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负责人:三年级)
5.召开一次以“预防校园欺凌教育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的主题班会,利用安全教育平台中本学期安全教育课中的“阻止学生欺凌”这一课。(负责人:四年级)
6.制定周密的方案,利用周一大课间活动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防外来暴力侵害的应急疏散演练。(负责人:全校师生)
7.各班主任利用安全教育平台APP发送一次安全宣传提醒:“家长必读!面对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通过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南京市觅秀街小学
2020年3月19日